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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2016-10-12 16:11 来源:金盆网 作者:宋祖全 莫友琴  编辑:陈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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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党和政府对我们这些长期在边远乡村小学工作的教师的关怀,我们决心扎根乡村,好好工作,尽最大能力为乡村教育作贡献……”

  这是平塘县牙舟镇命芹小学陆廷浩老师近日在领取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费时的由衷之语,兴奋之情溢于言表。按照条件划分,陆廷浩老师所在的学校属于三类,从2016年1至8月共领取到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费2000元。

  为进一步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稳定教师队伍,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发展,平塘县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教财函[2013]106号)及《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对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黔教计发[2014]259号文件精神),出台并通过了《平塘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此方案于2016年9月开始实施兑现。

  本次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重点向条件艰苦的地区、村级小学和教学点倾斜,补助标准综合考虑教师任教学校所在边远情况和生活条件艰苦程度,分不同档次进行补助。根据贵州省重点村和非重点村、交通情况、地域环境、与县城距离等因素将乡村学校分成五个类别,各类别学校老师生活补助标准分别为一类200元、二类225元、三类250元、四类275元、五类300元。2016年9月,全县已将在岗乡村教师(含特岗教师)1-8月的生活补助金发放到2099名教师手中,总计发放366.1675万元。

  自9月起,平塘县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由各镇(乡)中心校或独立中学每月统一填写生活补助花名册,并在校内显著位置将享受补助人员、人数、档次标准和发放情况等及时进行公开公示,保证各个环节公开透明。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送教育局、编制办、人社等部门审核,最后教育部门根据各学校上报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申请表》向县财政申请划拨后于次月发放。

  此次实施的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政策性强,牵涉面广,是平塘县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文件精神的真实体现,对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促进农村教育质量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教育公平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教育局:宋祖全 莫友琴)

 编辑:陈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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