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372号)文件精神,平塘县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721元/人·月调整到875元/人·月,自2014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此次失业保险金调整涉及对象共45人,7月按原发放标准已发放的失业金,不足部分将在8月补足。为了做好失业人员的待遇调整工作,县社保经办机构及时落实调标政策,全力做好失业保险金核定工作,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此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政策是继2013年之后再次为失业人员提高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